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国资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降杠杆迎来“操作手册”。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机构可运用适当的政策影响借贷行为,解决企业负债过高问题。而鉴于这些债务主要在企业部门,尤其是国企,因此处理债务问题要和国企改革密切结合,社科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表示。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潘向东则认为,结合当前我国债务杠杆在不同部门与行业之间有所差异的现实情况,应该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非金融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实施过剩产能与过高杠杆的去化,引导非金融企业部门里资产负债率高企的相关行业的“僵尸企业”出清。
在《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中,推进降杠杆过程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市场化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债权人和债务人等市场主体依据自身需求开展或参与降杠杆,自主协商确定各类交易的价格与条件并自担风险、自享收益。政府通过制定引导政策,完善相关监管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做好必要的组织协调工作,保持社会稳定,为降杠杆营造良好环境。
2.法治化原则。
依法依规开展降杠杆工作,政府与各市场主体都要严格依法行事,尤其要注重保护债权人、投资者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道德风险,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防止应由市场主体承担的责任不合理地转嫁给政府或其他相关主体。明确政府责任范围,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3.有序开展原则。
降杠杆要把握好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的关系,注意防范和化解降杠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尊重经济规律,充分考虑不同类型行业和企业的杠杆特征,分类施策,有扶有控,不搞“一刀切”,防止一哄而起,稳妥有序地予以推进。
4.统筹协调原则。
降杠杆是一项时间跨度较长的系统工程。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要把建立规范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自身约束机制作为降杠杆的根本途径。降杠杆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与企业改组改制、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对于企业部门去杠杆的可能路径,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认为包括:核销部分“僵尸企业'不良贷款以降低企业部门杠杆率水平,发挥好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企业破产重组和债务处置中的作用;大力发展多层次股权市场,合理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权益融资的比例;对部分产品具有市场、生产成本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按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由银企双方自主协商通过债转股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的债务水平;加大改革力度以硬化国企和地方平台类企业的预算约束,降低这些企业过度负债的冲动等等。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综合协调指导,完善配套措施,组织先行先试,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及时了解新情况,研究、解决降杠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舆论引导,适时适度做好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工作,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及时归集、整理降杠杆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适时开展降杠杆政策效果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
经济日报《一文看懂中国企业杠杆率究竟有多高》
Wind综合第一财经、中国证券报、券商中国《企业如何降低杠杆率?五部委发文放大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