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目标,即把深化企业三项制度的改革作为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备条件之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能够充分调动各类职工积极性的企业用人和分配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企业经营活动中进行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一个关键环节。而在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中,收入“能增能减”是三项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分配制度的改革直接关系到每一名员工的切身利益,是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激发创造性的动力所在。
目前,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尚存在一定的问题,诸如:
· 薪酬制度导致的激励失效
目前较多企业仍存在工资内涵不合理,薪酬提高靠逐步升级,福利、津贴平均分配,工资标准不明确等问题,薪酬分配不能体现个人能力差异,无法反映工作效率。在调整工资时,也没有形成激励薪酬机制,无法体现多劳多得。
· 工资收入未能体现人才价值
职工薪酬没有与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等因素密切挂钩,职工的薪酬总量偏低,个人奉献与收入不成正比,无法明显体现人才价值,核心人才没有认同感,工作热情降低。在这样分配失衡和缺乏公平的体制下,造成企业竞争力下降,人才大量流失或不合理流动。
· 企业经营者薪酬决定和调节机制错位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企业经营者薪酬决定与调整的依据应当取决于经营者劳动创造的价值、经营者人力资本价值以及经营者市场的供需状况。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本产权的收益分配制度。
完善现代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加强人工成本管理
完善全口径人工成本管控体系,规范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执行。完善福利费管理制度,规范福利项目和标准,实现福利费开支规范、在控。企业效益下降的,福利费不得增长。严格控制人工成本不合理增长,不断提高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
2. 完善子公司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根据管理幅度不同,优化总量管理、分级管理模式,建立分类管理、周期管理及监督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力资源的管理效力,工资管控模式在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薪酬整体框架统一、制度运行规范、正常收入水平合理的前提下适度放权,同时要求各子公司建立预算审批制度,每年按时对子公司工资总额进行预算和清算。坚持“效益和效率决定分配”原则,根据各子公司的功能性质、发展战略、发展周期、行业特点等,建立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相挂钩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3. 建立市场化选聘人员的薪酬分配制度
结合市场化选聘的探索,逐步建立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同类人才市场薪酬水平相契合的薪酬分配制度。对市场化选聘或现有企业负责人转换身份、实行契约化管理并建立退出机制的企业负责人,将经营业务、风险承担与薪酬激励全面挂钩,对标同行业先进企业薪酬结构与水平,实现市场化选聘市场化激励分配。
4. 优化薪酬分配制度
健全体现岗位价值和业绩导向的员工薪酬体系,优化与岗位价值评估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结构,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根据岗位特点合理划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比例,管理人员绩效工资所占比例原则上大于基本工资。合理调整各序列人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优化员工长效激励机制,充分体现分配价值导向,使员工收入与工作任务、工作难度、工作完成情况和贡献大小挂钩,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有效发挥薪酬的激励性。
5. 完善薪酬分配约束监督机制
严格执行先考核后兑现薪酬程序,严禁自定薪酬、超发薪酬和违规兼职取薪,完善财务审计、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等薪酬分配约束机制。完善薪酬分配约束监督机制,保证薪酬激励制度的有效运行,使责任、贡献、报酬真正统一起来,真正做到激励要有效,约束要有力。
6. 加强关键人才激励机制建设
加强对不同层次专业人才、关键人才激励机制建设,建立人才、企业“命运共同体”。在完善专业技术职务津贴、师带徒津贴、安家费等激励手段的基础之上,坚持先试点后推广原则,探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方式。关键人才对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他们拥有着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才能,保证关键人才的稳定是企业稳定并且不断进步的基础。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只有企业的人工成本投入发挥最优的效用,才能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因而要不断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薪酬体系建设,从而改善企业绩效,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力。
参考资料:
360百科
刘爱连《浅谈企业分配制度改革》
李秀菊《浅谈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
成都兴蓉集团《集团三项制度改革系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