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制度改革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入深水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三项制度改革举措在当前更被放到一个极其重要的位置。党中央对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定位,核心就是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三能”机制。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是落实党中央深化国企改革部署、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以及公司打造世界一流的迫切需要。通过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把职工的责、权、利和企业的发展紧密联系一起,有利于实现员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共谋发展,提高企业效率和效益,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三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2020年底:企业用工结构更优化,人员配置更高效,激励约束机制更健全,收入分配秩序更规范,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企业活力与竞争力显著增强。核心是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三能”机制。推进企业瘦身健体、精兵简政是改革的重点之一,这要求优化组织机构设置,科学设定人员编制以及科学评估岗位的价值。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国企就开启了慢慢改革路。而在2001年出台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士、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即奠定了国企三项制度改革的制度基础。随着时间推移,三项制度改革力度将更大,更深,更彻底。

本篇将重点介绍三项制度改革之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近年来,国有企业对工作不尽责、业绩表现差或者具有廉政问题的管理者加大了处理力度,但总体而言,仍属于零星现象,未形成常态化的机制或机制落实不够严格,“干部能上能下”有很多根本性的问题尚未解决。从大的方面讲,我们党和政府把国有企业视作政府一部分的思想根深蒂固,政企不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国有企业管理者的去行政化还很不彻底(这一点从“干部”一词的使用就有所体现),政府部门与国有企业联络时,甚至国有企业相互间联络时都极为注重行政级别。从国有企业自身层面来讲,其下属单位的负责人由企业的党委组织部层层任命,组织部门在调整干部岗位和薪酬时往往也会较多地考虑该干部当前所处的层级,而不是根据其本人的能力素质和绩效表现。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

1、精简组织机构

 改革不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组织体系与管理流程。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精减各类职能部门,减少管理层次,控制管理幅度,使各部门之间和上下级之间做到责权明确、信息通畅、监控有力、运转高效。企业管理岗位与管理人员职数的设定,要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掌握。

2、取消企业行政级别

 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3、管理人员竞聘上岗

 企业对管理岗位竞聘的岗位和条件,要根据需要在尽可能大的范围提前公布,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考试或测试,公开答辩、公正评价、公示测评结果,按企业制定的竞聘办法决定聘用人员。实行领导亲属回避制度,企业财务、购销、人事等重要部门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聘用企业领导人员的近亲属。

 4、加强考核

 根椐企业经营目标和岗位职责特点,确定量化的考核指标。难以实行定量考核的岗位,也要根据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进行严格考核。对重要岗位上的管理人员要建立定期述职报告制度,并建立考评档案。对考评结果的确定,以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考核为主,参考民主评议意见。

 5、依据考评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

   对年度或任期内考评成绩优秀的管理人员应予以表彰或奖励;对考评成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管理人员,要给予警示和处罚。任期内不称职的,可以通过企业的规定程序予以提前解聘。企业根据实际,可在健全考评制度的基础上,对管理人员实行淘汰下岗制度,真正形成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

优秀的人才进得来,不胜任岗位的员工能出得去,这才是“能进能出”的重点所在。只有实行了有效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企业人员配置才能更高效,经营效益才能得到有效提高,企业的活力与竞争力亦才得以充分的迸发。

 参考资料:

成都兴蓉集团《集团三项制度改革系列解读》

中石化机械公司《解读三项制度改革》

朱好好《关于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思考》

程凯《新一轮国企改革核心——三项制度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