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改革步伐愈发坚定的当下,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作为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备受瞩目。其中,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管的完善以及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等都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息息相关。加快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对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与活力,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大有着重要意义。
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是指以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公司制度为核心,并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企业制度。虽然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结构已经覆盖多数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完善程度和法制化程度相较之前有了较大提升,但目前国企在企业管理和治理方面,离市场化的要求仍然有很大差距,尤其是治理方面,很多国有企业仍未能按公司法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董事会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因而,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需从以下几个重点方面着手进行:
一、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 建设规范董事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下发《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经过几年的实践,省级监管机构同时加强顶层设计,在外部董事选拔、履职、考核等方面进行细化。外部董事制度的逐渐完善在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中非常关键,外部董事制度的建立,在避免内部人控制,提高决策质量方面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对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防范重大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2. 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严选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履职行权的监督;适应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领导。
3. 理顺监事会管理责任,构建以外派监事为主的监事会体系。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对董事会、经理层成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其中特别提出,要提高专职监事比例,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依法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外派监事会由政府派出,负责检查企业财务,监督企业重大决策和关键环节以及董事会、经理层履职情况,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至此,全面理顺了国有企业监事会的主管单位,开启了国企科学监管的新篇章。
二、完善企业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管
1. 加快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治理。公司治理对企业绩效具有直接影响,在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必须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提高治理效率。明确界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各自权限,做到权责分明:健全各项制度,保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限得到有效行使。在以上基础之上,还要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提高经营者收入的同时,也能避免其违法乱纪行为,树立对企业长期经营的思想。
2. 进步加强外部监督与约束。健全的公司外部治理是有效的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企业绩效的重要制度保证。证券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与约束,以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加强外部市场的监督与约束,增强企业经营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与约束,使国有企业经营者任何违法违规的冒险行为都将付出很高的成本和代价。
三、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要尊重市场规律,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真正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市场经济是一种开放性、竞争性的契约经济,它要求有明确的、独立的经济主体在市场环境下公平竞争,市场主体必须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在现实中,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企业在经营决策和管理方面,极易受到旧体制的影响和束缚,管得太严、太死,造成企业缺乏活力,动力不足,进而影响了竞争力。当前,国有企业不仅面临跨国企业、民营企业的竞争,还要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要想让国有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当务之急是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渐发展壮大。
健全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既要从以往改革的成功经验中汲取营养,不断巩固已有成果,更要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主攻方向。要坚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汇聚深化改革强大动力,重点击破制约国企健康发展的固有“顽疾”。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各企业单位都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砥砺拼搏、负重前行,以期在国企改革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方面取得更进一步的成效。
参考资料:
经济日报《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三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山西日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
证券日报《国企改革发力现代企业制度 董事会职权试点范围再扩大》
经济参考报《国企改革关键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中国新闻网《国资委定调2015国企改革路线: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申小翠 陈文君《浅谈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