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概念以来,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都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实践探索。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导。中大咨询依托深厚的理论底蕴与广泛的实践经验,总结提炼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变革的有效策略,以期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方向指引,助力国有企业在“十五五”时期迈向更高质量发展的崭新阶段。

一、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应进一步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从监管国有企业实体转变为监管国有企业股权和债权。这种转变不仅使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经营目标更加明确,还可以避免出资人的干预,使企业拥有更符合市场化要求的治理环境和经营目标。同时,进行国有资本投资时,这种转变能够拓展国有资本与特定企业的关系,提升国有资本的投资效率,降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因为运营问题导致的投资失败风险。
二、明确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
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一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将被赋予明确的战略使命和发展目标,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从事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通过资本整合、处置变现、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资本运营手段,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并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价值链高端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
三、完善公司治理与市场化经营机制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应加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积极推行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激发企业活力。同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应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完善市场化招聘制度,优化薪酬考核联动机制,推进市场化经营机制制度化、长效化,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应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以期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率。在劳动制度方面,以劳务合同为核心,优化劳动组织,实现符合时代要求的劳动制度改革目标;在人事制度方面,实施分类管理,明确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序列,推行竞争上岗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在分配制度上,实行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多种分配方式,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国企改革中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变革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健全国资监管体制、明确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完善公司治理与市场化经营机制以及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等。这些变革有助于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强化国有资本的核心功能和竞争力,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大咨询始终专注于国资国企的全面深化改革,凭借深厚的国资国企改革理论与丰富的实战经验,提供涵盖混合所有制改革、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三项制度改革等专业化咨询服务,与国资国企携手并进,共同实现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