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国企如何深化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在 “十五五” 规划大力推动国企改革,提升国企市场竞争力与活力的政策导向下,深化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成为国企释放发展潜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中大咨询基于对政策的深度解读与市场趋势的精准研判,凭借深厚的行业洞察与丰富实践经验,总结出一系列工资决定机制改革举措,助力国企通过科学合理的国企薪酬改革,激发员工积极性,提升企业整体效能。

工资决定机制

一、强化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

建立紧密的工资与企业效益挂钩机制是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核心。国企需明确效益指标选取,综合考量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等关键指标,根据企业功能定位与发展阶段进行权重分配。例如,商业竞争类国企可侧重净利润与市场份额增长;公益类国企则更关注服务质量与成本控制指标。

依据效益变动情况,合理确定工资总额增减幅度。当企业效益提升时,按照一定比例合理增加工资总额,激励员工持续创造价值;效益下滑时,相应核减工资总额,增强员工的危机意识与责任意识。如设定净利润每增长 10%,工资总额可上浮 8%,反之亦然,确保工资与效益同向联动。

二、优化工资总额管理方式

国企应探索分类分级管理模式,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等因素,对工资总额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于大型企业集团,可实施集团统筹、子企业自主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新兴业务板块或创新型子企业,给予更大的工资总额管理自主权,以适应其灵活多变的发展需求。

引入预算管理理念,要求企业科学编制工资总额预算,结合年度经营目标、人员规划等因素,合理预测工资支出。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偏差并调整。同时,建立预算调整机制,对因市场环境变化、重大项目实施等导致的预算不合理情况,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预算管理

三、完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

打破平均主义,依据岗位价值、员工绩效与能力水平,构建差异化的内部工资分配体系。通过岗位评价,确定不同岗位的价值系数,以此为基础制定岗位工资标准。例如,关键技术岗位与核心管理岗位的工资水平应高于普通岗位。

强化绩效工资占比,将员工工资与个人绩效紧密挂钩。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与标准,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员工工作表现。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合理拉开绩效工资差距,激励员工提升工作业绩。如将绩效工资占比提高至工资总额的 40% 以上,使绩效优秀员工与绩效一般员工的绩效工资差距达到 2 - 3 倍。

四、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由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调整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职工代表应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充分代表职工利益。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充分沟通交流,企业方说明经营状况、工资调整计划等,职工方提出合理诉求。

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工资集体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建立协商成果监督执行机制,确保工资集体协议得到有效落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十五五” 规划的战略指引下,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是国企激发活力、提升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中大咨询将持续为国企提供专业支持,助力国企深入推进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构建科学合理、公平有效的薪酬体系,为国企在新时代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