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1-2025年)》,聚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龙头骨干企业数字化转型。聚焦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5G全连接工厂等方向,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支持战略性产业集群“链主”企业以产业链在线高效协同为目标,建设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标杆示范项目。省统一制定标杆示范项目遴选标准并组织实施,对获得认定的标杆示范项目予以事后补助。对获得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标杆示范项目,以及各类国家级示范项目,鼓励地市加大支持力度。
二、支持中小型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聚焦战略性产业集群,省市县(市、区)联动,共同推动重点行业中小型制造企业“上云上平台”数字化转型。省统一制定战略性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作指南,支持具备较强实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牵头,汇聚产业生态伙伴,聚焦特定试点起步区域,联合制定重点行业中小型制造企业“上云上平台”产品目录和推广工作方案,为产业集群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省根据平台服务集群数字化转型数量、成效等情况,对平台予以事后奖补。试点起步区所在市县(市、区)对平台试点方案予以指导和推荐,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流程跟踪监管。
三、支持产业园、产业集聚区数字化改造。将网络部署、公共云平台建设、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部署等,纳入新建产业园区建设要求,鼓励地市按照数字化园区建设标准对已建产业园区升级改造。省每年遴选发布一批产业园、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试点,引导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等,会同园区骨干企业组建联合体,为园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大力发展“中央工厂”、协同制造、共享制造、众包众创、集采集销等新模式,加强政策协调和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园区整体数字化转型。鼓励各地对产业园、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试点加大支持力度。
四、支持工业软件研发及应用推广。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建设工业软件技术攻关基地,开展基础工业软件核心技术攻关,打造安全可控的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省财政对工业软件研发予以适当补助,对制造企业应用安全可控的工业软件、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等实施数字化改造予以适当支持。鼓励各地市加大对工业软件研发支持力度,并为工业软件技术攻关基地建设提供场地、人才、资金等支持。支持地市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工业软件“首版次”应用。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使用自主研发的工业软件开展教学实验。
五、支持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物联网、千兆光网等新型网络规模化部署,支持企业开展内外网升级改造。鼓励电信运营商创新5G商业模式,制定面向工业应用的5G资费减免政策,降低工业企业内外网改造和使用成本。加大力度支持建设推广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六、培育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完善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遴选程序和评价体系,吸引优秀制造业数字化服务商入池。每年认定若干省级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优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并对入选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以及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予以重点推介。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鼓励各地市引进优秀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并在场地、资金、人才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七、强化人才支撑。落实《关于强化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的意见》,发挥省重大人才工程引领作用,加快引进培养制造业数字化领域的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人才以及复合型技能人才。开展“产业数字化转型人才培养”试点,培养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实施“十万”数字化产业工人培训工程,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制造业数字化人才实训基地。对开发“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给予产教融合型企业政策扶持。
八、加强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加大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对制造业数字化领域的投资力度,鼓励各地市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基金。开设“专精特新”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推动投贷联动,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探索产融合作新模式,分析运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数据,作为提供融资并进行贷后管理的基础和手段,为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九、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统筹支持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平台、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广东分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相关平台与粤商通等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制造企业上云上平台产品目录、标准制定、优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评价、工业互联网和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检查等支撑服务。鼓励各地建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智库队伍,为制造企业提供数字化诊断咨询等服务。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附件:政策措施任务分工表
序号 | 政策内容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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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龙头骨干企业数字化转型 |
1 | 聚焦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5G全连接工厂等方向,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数字化转型标杆示范项目。支持战略性产业集群“链主”企业以产业链在线高效协同为目标,建设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标杆示范项目。省统一制定标杆示范项目遴选标准并组织实施,对获得认定的标杆示范项目予以事后补助。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
2 | 对获得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标杆示范项目,以及各类国家级示范项目,鼓励地市加大支持力度。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二、支持中小型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 |
3 | 聚焦战略性产业集群,省市县(市、区)联动,共同推动重点行业中小型制造企业“上云上平台”数字化转型。省统一制定战略性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作指南,支持具备较强实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牵头,汇聚产业生态伙伴,聚焦特定试点起步区域,联合制定重点行业中小型制造企业“上云上平台”产品目录和推广工作方案,为产业集群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省根据平台服务集群数字化转型数量、成效等情况,对平台予以事后奖补。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
4 | 试点起步区所在市县(市、区)对平台试点方案予以指导和推荐,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流程跟踪监管。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三、支持产业园、产业集聚区数字化改造 |
5 | 将网络部署、公共云平台建设、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部署等,纳入新建产业园区建设要求,鼓励地市按照数字化园区建设标准对已建产业园区升级改造。省每年遴选发布一批产业园、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试点,引导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等,会同园区骨干企业组建联合体,为园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大力发展“中央工厂”、协同制造、共享制造、众包众创、集采集销等新模式,加强政策协调和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园区整体数字化转型。鼓励各地对产业园、产业集聚区数字化转型试点加大支持力度。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四、支持工业软件研发及应用推广 |
6 | 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建设工业软件技术攻关基地,开展基础工业软件核心技术攻关,打造安全可控的行业系统解决方案。 | 省科技厅 |
7
| 省财政对工业软件研发予以适当补助,对制造企业应用安全可控的工业软件、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等实施数字化改造予以适当支持。 | 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
8 | 鼓励各地市加大对工业软件研发支持力度,并为工业软件技术攻关基地建设提供场地、人才、资金等支持。支持地市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工业软件“首版次”应用。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9
|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使用自主研发的工业软件开展教学实验。 | 省教育厅、科技厅 |
五、支持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 |
10 | 加快5G、物联网、千兆光网等新型网络规模化部署,支持企业开展内外网升级改造。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11 | 鼓励电信运营商创新5G商业模式,制定面向工业应用的5G资费减免政策,降低工业企业内外网改造和使用成本。 | 省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省广电网络 |
12 | 加大力度支持建设推广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 省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 |
六、培育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 |
13
| 完善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遴选程序和评价体系,吸引优秀制造业数字化服务商入池。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14 | 每年认定若干省级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优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并对入选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以及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予以重点推介。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15 | 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 |
16
| 鼓励各地市引进优秀工业互联网平台、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并在场地、资金、人才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七、强化人才支撑 |
17 | 落实《关于强化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的意见》,发挥省重大人才工程引领作用,加快引进培养制造业数字化领域的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人才以及复合型技能人才。
| 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保障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
18 | 开展“产业数字化转型人才培养”试点,培养技能型复合型人才。 | 省人力资源保障厅 |
19 | 实施“十万”数字化产业工人培训工程,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制造业数字化人才实训基地。 | 省人力资源保障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
20 | 对开发“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给予产教融合型企业政策扶持。 | 省教育厅、人力资源保障厅 |
八、加强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
21 | 加大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对制造业数字化领域的投资力度,鼓励各地市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基金。 | 省发展改革委、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
22 | 开设“专精特新”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推动投贷联动,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探索产融合作新模式,分析运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数据,作为提供融资并进行贷后管理的基础和手段,为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 |
九、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
23 | 统筹支持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平台、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广东分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相关平台与粤商通等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政务数据管理局 |
24 |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制造企业上云上平台产品目录、标准制定、优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评价、工业互联网和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检查等支撑服务。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 |
25 | 鼓励各地建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家智库队伍,为制造企业提供数字化诊断咨询等服务。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